汉印水性喷墨墨水生产及CNC加工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8-28 11:24
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2025年7月15日,厦门汉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汉印水性喷墨墨水生产及CNC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汉印水性喷墨墨水生产及CNC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有应邀的1名专家及建设单位,共计5人。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概况、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并审阅有关验收申报材料,经现场检查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厦门汉印股份有限公司“汉印水性喷墨墨水生产及CNC加工扩建项目”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榕源路96号1号、3号、4号厂房。项目总投资9980万人民币,环保投资75万元,本次项目环评设计生产规模为年新增数码印花水性喷墨墨水2850吨;FC53机芯固定板6000片、FC53碳带盒面板6000片、连续式机架前板6000片;外壳印刷70万个、按键印刷40万个;硒鼓10万个、墨盒20万个。实际生产规模与环评一致。项目新增员工20人,均在厂内食宿。数码印花水性喷墨墨水生产年工作天数220d,每天24h,三班倒;机芯固定板、碳带盒面板及连续式机架前板加工年工作天数300d,每天8h;外壳、按键印刷线年工作天数264天,每天8h;硒鼓生产年工作天数36天,每天8h;墨盒生产年工作天数60天,每天10h。实际生产规模、员工人数、工作时限与环评一致。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5月厦门汉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打印机组装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2017年7月6日取得原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的批复,批复文号:厦环(同)审〔2017〕137号并于于2018年10月31日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于2019年1月4日取得原厦门市同安环境保护局关于打印机组装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固废、噪声)验收的批复,批复文号:厦环(同)验〔2019〕007号。2022年1月委托厦门境益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塑胶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月28日通过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文号:厦同环审〔2022〕16号,于2022年9月8日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为适应市场的变化和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公司新增投资9980万元,利用自有3#、4#厂房进行改扩建。《汉印水性喷墨墨水生产及CNC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完成编制,并于2024年9月30日取得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汉印水性喷墨墨水生产及CNC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同环审【2024】114号)。
项目于2025年6月18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2000511902034001Z)。项目自立项至投产,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998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0.7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汉印水性喷墨墨水生产及CNC加工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批复及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汉印水性喷墨墨水生产及CNC加工扩建项目》项目实际建设中墨盒生产线1#厂房2F移至3#厂房3F,墨盒生产规模较小,且通过微孔注入,水性墨水挥发性很低,根据测算,项目由此增加的无组织排放量增加0.6%(0.0005t/a),增加量在10%以下,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产品检验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同安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处理能力2t/d)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同安水质净化厂处理,生产废水执行《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表2 间接排放标准。
制备去离子水会产生浓水,浓水主要含有SS、Ca2+、Mg2+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纳入同安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饮食油烟(油烟)、投料粉尘(颗粒物)、搅拌、过滤、分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数控铣削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颗粒物)、油墨调配、印刷、烘干、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预涂、灌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以及注墨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根高22m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经滤筒除尘处理后车间排放,自然沉降后清扫;金属粉尘经密闭设备自带喷淋系统处理后,铝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未收集部分经车间自然沉降后清扫;有机废气(数码印花水性喷墨墨水)集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323-2018)表2(有机化学品制造业)相关标准限值后,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外壳、按键印刷)集气收集后依托原有工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323-2018)表2(印刷生产)相关标准限值,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硒鼓、墨盒生产)经车间自然沉降后清扫。
注墨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车间密闭,逸散的少量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噪声经设备减震、墙体隔声、定期维护管养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项目已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项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交由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排放情况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同安水质净化厂。
根据检测结果,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平均出水浓度为pH:7.5-7.7,COD:218.5mg/L,氨氮12.8mg/L;BOD5:44.1mg/L,SS:54;色度:40mg/L,石油类0.5mg/L。处理效率COD:99.11%,氨氮51.61%;BOD5:98.99%,SS:73.13%;色度:99.43%,石油类64.54%。生产废水废水出水水质符合《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表2 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排放情况
①有组织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油烟废气未检出,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限值;
排气筒(DA003)出口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为1.27mg/m³,平均排放速率为0.014kg/h,去除效率为29.66%,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2(印刷生产)、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排气筒(DA004)出口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为1.04mg/m³,平均排放速率为0.018kg/h,去除效率为54.34%,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2(有机化学品制造业)标准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93mg/m3,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243mg/m3,封闭设施外非甲烷总烃最大值3.21mg/m³,颗粒物0.24mg/m³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本项目环评文件及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批复的要求。
(3)噪声排放情况
监测结果表明,在2个生产周期内,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5.4-63.9dB(A)之间,夜间49.1-53.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
(4)固废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包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或者废包装桶、投料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定期更换废滤筒;去离子水制备系统需定期更换滤芯。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项目铝渣、边角料、不合格品属于利用过程豁免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废原料包装物(乙二醇、丙二醇、甘油、色粉、助剂等的包装物),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滤罐,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能够满足本项目环评文件及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同安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t/d)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同安水质净化厂处理,生产废水执行《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表2 间接排放标准。制备去离子水会产生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纳入同安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根高22m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经滤筒除尘处理后车间排放,自然沉降后清扫;金属粉尘经密闭设备自带喷淋系统处理后,铝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未收集部分经车间自然沉降后清扫;有机废气(外壳、按键印刷)集气收集后依托原有工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323-2018)表2(印刷生产)相关标准限值,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硒鼓、墨盒生产)经车间自然沉降后清扫。注墨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车间密闭,逸散的少量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项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交由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安全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六、验收结论
《汉印水性喷墨墨水生产及CNC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较规范,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和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项目基本能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文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建设情况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第八条规定的不能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各种情形,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规范CNC车间切削液的存放和管理;
2、进一步加强危废间防渗防雨措施;
3、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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